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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在傷痛中《曾康年》

  一件就算是司空見慣的事,如果放在相對的環境中,就能顯出其中的特別。燭火在黑暗中更光亮,萬綠叢中—點紅才突出,同樣在傷痛中的愛特別深刻。

  我不是指愛慕淒迷,自欺自憐的畸戀。我是指在正常關係中的愛,如父母對子女的愛護、子女對父母的孝順、夫婦之間的愛情、朋友間的友情等等。

  作為心理輔導員,最多時聽到的,就是受導者在這些關係的衝突中受到的困擾及傷害。有些情況,連我在客觀分析中也質疑為何當事人還願意繼續為這段關係付出及忍耐。他們是如此被傷害,被誤解,被屈枉剝削,甚至自尊被踐踏,也咬緊牙關的忍受,為的是守著這關係,或更具體的說,是當中的愛。因為他或她是深愛著對方,希望憑著愛等待黎明,因著愛期盼頑石點頭,浪子回頭金不換!

  估勿論這是一廂情願的想法,或是過份樂觀的期望,也不要問成功的或然率大與小,單單就是這份堅持,這個信念,就已值得我們欣賞及尊敬。面對丈夫外出拈花野草,搞三搞四,試問那位女士可以忍受得到?家中有位神經兮兮,尊橫猜忌的河東獅,丈夫又怎麼能不‘埋首'於電腦電視?一句“我要離婚”似乎是最快的解決方法,但可能是“輸-輸 (lose-lose)”情況。放棄好像很瀟洒,卻是最沒建設性及最不負責任的選擇。正如香港特區政府的名句:留下比離開更需要勇氣!

  但當心中的傷痛是如此真實具體,愛就變得越來越抽象虛無,試問誰還能撐得住,堅持下去?怪都是怪這世代,對愛情包裝得太羅曼蒂克,描述得太容易了,就好像眾多消費產品一般:舊了換新,用完即棄。誰會再講長情這麼老套?不知是因是果,越是覺得婚姻越不值得堅持,就越少人覺得需要堅持;而當越少人堅持婚姻(甚至成為社會、國家、世代的風氣),就越‘證實'婚姻越不值得堅持。到最後大家都不懂愛,亦不覺得需要學習在愛裡尊重婚姻。難度真要久不久來一次人類情感世界的「明日之後」將心靈冰封,或是甚麼地震海嘯般天災人禍,生命失去之後才懂得珍惜身邊人-還得希望不是三分鐘熱度!

  正正就是在動不動就離婚放棄的風氣中,以真愛堅持就來得特別矜貴與令人羡慕!各位同路人,讓我們彼此打氣和勉勵,繼續堅持下去。送給你一首舊歌「憑著愛」其中歌詞:最美麗仍然是愛,帶淚嚐仍然是好,無懼怕一生的波折...磨練到老!